发布时间:2022-08-10 浏览:
(编号:001号)
各投标人:
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卢高速沈遂段ii 标段梁板、箱涵预制及运输、安装,预制管桩软基处理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二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cj-zygs-ssii-招字(2022)-002号)作如下说明,作为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请各投标人执行: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第一章第5条: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11日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沈遂高速ii标梁板、管桩工程第*单元投标保证金),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第二章第3.4.1条: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4单元:贰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一次性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08月11日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时间为准)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郑州绿城广场支行 账 号:41050167282000000597 联 系 人:杜会计 联系电话:15838269883 (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公司法人银行的同名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沈遂高速ii标梁板、管桩工程第*单元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法人银行的同名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
更改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第一章第5条: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22日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为准)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沈遂高速ii标梁板、管桩工程第*单元投标保证金),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法人同名银行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第二章第3.4.1条: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4单元:贰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一次性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08月22日12:00之前(以招标人收到时间为准)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郑州绿城广场支行 账 号:41050167282000000597 联 系 人:杜会计 联系电话:15838269883 (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银行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公司法人银行的同名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原则上要注明投标单位名称简称、沈遂高速ii标梁板、管桩工程第*单元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时还是招标人账户退还至投标人公司法人银行的同名账户,不受理现金交付。 |
招标人:河南省公路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沈卢高速沈遂段ii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人:河南亿上嘉财税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事宜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603773122 李女士电话:13700853676
原招标文件与补遗书不一致的,以补遗书为准。
2022年08月10日